关于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条款变更的公告
关于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
条款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公司名称变更及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2023年3月版)》(以下简称《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及《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2023年3月版》(以下简称《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内容自2023年12月25日起生效,投资者与本公司已签署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中相关条款内容根据本公告自动变更,无需重新签署。
如投资者对修订内容持有异议,应于2023年12月25日前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了结所有负债后,原《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终止。2023年12月25日前投资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提出书面异议但未同时了结所有负债的,视同投资者已知晓并同意本次修改的内容,双方按照修改后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表.pdf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