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储证券上线组合策略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证函〔2019〕2053号《关于推出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功能的通知》,联储证券于2021年7月26日正式推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合策略业务
组合策略业务是指投资者为了减免保证金,根据自身持仓,通过联储证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请构建组合策略或解除组合策略的业务。
(一)支持策略类型
组合策略代码 及策略名称 |
组合策略构成 (同标的,同到期日) |
第1个 成分合约 方向 |
第1个 成分合约 数量 |
第2个 成分合约 方向 |
第2个 成分合约 数量 |
组合策略 自动解除 |
CNSJC 认购牛市价差策略 |
较低行权价认购权利方; 较高行权价认购义务方 |
权利仓 |
1 |
义务仓 |
1 |
E-2日 日终 |
PXSJC 认沽熊市价差策略 |
较高行权价认沽权利方;较低行权价认沽义务方 |
权利仓 |
1 |
义务仓 |
1 |
E-2日 日终 |
PNSJC 认沽牛市价差策略 |
较低行权价认沽权利方;较高行权价认沽义务方 |
权利仓 |
1 |
义务仓 |
1 |
E-2日 日终 |
CXSJC 认购熊市价差策略 |
较高行权价认购权利方;较低行权价认购义务方 |
权利仓 |
1 |
义务仓 |
1 |
E-2日 日终 |
KS 跨式空头 |
相同行权价的认购义务方和认沽义务方 |
义务仓 |
1 |
义务仓 |
1 |
E日 日终 |
KKS 宽跨式空头 |
较高行权价认购义务方;较低行权价认沽义务方 |
义务仓 |
1 |
义务仓 |
1 |
E日 日终 |
ZBD 认购期权保证金开仓转备兑开仓 |
|
义务仓 |
1 |
|
|
不适用 |
注:单边平仓和备兑开仓转为保证金卖出开仓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
组合策略构建及解除时间:9:30-11:30、13:00—15:15。
组合策略业务具体规则请查阅以下网址: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options/c/c_20191115_4949196.shtml
(二)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
为控制业务风险,我司按不低于上交所组合策略保证金标准的原则向构建组合策略的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保证金。联储证券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标准请查阅以下网址:
http://www.lczq.com/main/a/20210726/38107.html#actp
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业务
在行权日,如您同时持有相同标的证券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可以进行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实现到期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同步行权,节约用于行权的资金或标的证券占用量。
(一)行权指令合并申报
1、申报时间:行权日9:15-9:25、9:30-11:30、15:00-15:30。
2、申报规则:每一单位数量的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包括同一标的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各一张,认购和认沽期权的合约单位必须相同,认沽期权行权价需高于认购期权行权价。
3、您可多次提交行权指令合并申报,累计申报的行权数量不应超过您持有的权利仓净头寸(即相应衍生品合约账户同一合约到期组合策略解除后,权利仓和义务仓对冲后的持仓)。若某次申报数量超过当前可用的行权数量,则该笔申报全部无效。
4、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可在同一时段撤销。
(二)行权交收
在行权交收日,行权指令合并申报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证券交收合计为0,应收资金为行权价之差*合约单位*合并行权申报数量。
特此公告。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