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合约保证金收取标准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2-11-21 被浏览次数:393


 

尊敬的投资者:

 

一、联储证券股票期权合约普通义务仓保证金收取标准(E日为行权日)如下:

类型

公司保证金标准

认购期权

认沽期权

开仓保证金

普通交易日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 ×合约单位×120%

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 ×合约单位 ×120%

维持保证金

普通交易日

认购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120%

认沽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 ×120%

开仓保证金

E-1日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 ×合约单位×130%

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 ×合约单位 ×130%

维持保证金

E-1日

认购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130%

认沽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 ×130%

 

保证金收取解释说明:

1.投资者盘中保证金风险率=按照我公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实时价格保证金/该投资者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2.投资者盘后保证金风险率=按照我公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维持保证金(持仓日终自动对冲后收取的维持保证金)/该投资者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3.开市期间,我公司对投资者的股票期权交易实行动态风险控制。

 

二、联储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组合策略业务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组合策略名称

组合策略保证金标准

普通交易日

E-4日

E-3日

E-2日

E-1日

E日

认购牛市价差策略

30元×组合策略数量

成分合约保证金总和(公司标准)

E-2日终当月合约价差策略自动解除

不能构建当月合约价差组合

认沽熊市价差策略

认购熊市价差策略

(认购期权权利仓行权价格-认购期权义务仓行权价格)×合约单位×120%

max{成分合约保证金总和(公司标准),组合策略保证金(交易所标准)}

认沽牛市价差策略

(认沽期权义务仓行权价格-认沽期权权利仓行权价格)×合约单位×120%

跨式空头

Max(认购期权开仓保证金,认沽期权开仓保证金)+开仓保证金较低的成分合约前结算价×合约单位×120%

注:若认购和认沽期权开仓/维持保证金相等,则上述公式中“较低方”结算价取认购和认购结算价中的较大值

E-2日日终成分合约保证金总和(公司标准)

 

E日日终当月合约跨(宽)式策略自动解除

宽跨式空头

 

组合策略业务保证金收取说明:

1.当月合约组合后释放的保证金当日可用,第二个交易日可取。

2.申请解除组合时,投资者股票期权账户必须有足够的按单一成分合约计算的保证金,满足要求后,申请解除的组合策略方可成功解除。(如账户内可用资金<成分合约保证金总合,则解除失败)。

3.E-3日日终,我司对价差策略按单一成分合约普通义务仓保证金总和收取保证金;如成分合约普通义务仓保证金总和低于交易所组合策略保证金,则按交易所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

4.E-2日日终,我司对(宽)跨式策略按单一成分合约普通义务仓保证金总和收取保证金。

5.我司目前仅支持上交所组合策略保证金及合并行权业务,暂不上线深交所组合策略保证金及合并行权业务。

 

三、强行平仓原则:

  组合策略业务上线后,投资者保证金风险度超过平仓线的,公司有权按以下顺序执行强行平仓:

1.优先强平非组合策略的义务仓,然后为组合策略持仓,最后为非组合策略的权利仓。

2.对所有以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义务仓持仓合约,按合约占用保证金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进行选择,参考交易状态、交易量,优先选择不处于平仓方向停板或断路器状态、非停牌状态的合约持仓。

3.在上述义务仓强平后投资者保证金仍不足,优先强平组合持仓占用保证金较多的组合,对选定组合的所有成分合约进行强平。证券交易所自动解除组合当日甲方保证金不足导致的强行平仓,乙方有权先进行强制解除组合,再按解除组合后所有持仓合约的统一规则次序进行强行平仓。

4.在上述仓位强平后产生账户资金小于 0 的情况,将对权利仓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排序,纳入平仓范围。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