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一览表(20230828版)

作者: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8-28 被浏览次数:14

收费标准一览表
收费品种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A股账户 开户费 个人:上海20元,深圳20元
机构:上海200元,深圳200元
沪深A股 佣金 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卖出方收取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向买卖双方收取(深圳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7‰向买卖双方收取)
经手费 按成交金额的0.0341‰向买卖双收取(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2387‰向买卖双方收取)
证管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收取
债券 佣金 0.2‰
经手费 上海:债券现券、资产支持证券按成交金额的0.001‰向买卖双方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笔;可转换公司债按成交金额的0.04‰向买卖双方收取。
深圳:国债、地方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政策性金融债、铁道债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按成交金额的0.04‰向买卖双方收取。
基金 佣金 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经手费 按成交金额的0.04‰向买卖双方收取(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收取),货币ETF、债券ETF、REITs基金暂免
北交所及股转 佣金 股票:2‰,可转债:0.2‰(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卖出方收取(北交所股票、挂牌公司股票、两网及退市股票)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向买卖双方收取(北交所股票、挂牌公司股票、股转摘牌股票)
经手费 两网及退市股票、股转摘牌股票:按成交金额的0.6‰向买卖双方收取;
北交所股票按成交金额的0.125‰向买卖双方收取;北交所可转债按成交金额的0.0625‰向买卖双方收取;
挂牌公司股票按成交金额的0.5‰向买卖双方收取;挂牌公司可转债按成交金额的0.25‰向买卖双方收取。
港股通 佣金 3‰
印花税 股票:按成交金额的1.3‰向买卖双方收取(取整到元,不足港币1元按1元收取); ETF基金:免收。
股份交收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收取(最低及高收费分别为港币2元及港币100元)
交易费 按成交金额的0.0565‰向买卖双方收取
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7‰向买卖双方收取
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的0.0015‰向买卖双方收取
期权 佣金 10元/张
经手费 买入开仓、卖出平仓、买入平仓、备兑平仓:1.3元/张
结算费 买入开仓、卖出平仓、买入平仓、备兑平仓:0.3元/张;行权:0.6元/张。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1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
2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
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4‰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
1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0‰
28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0‰
28天以上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0‰
存托凭证 佣金 3‰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卖出方收取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收取
经手费 按成交金额的0.0487‰向买卖双收取(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3409‰向买卖双方收取)
存托服务费 T日投资者证券账户托管在每个托管单元上的存托凭证存托服务费=该证券账户T-1日日终托管在该托管单元上的存托凭证份数×托管天数×该存托凭证每日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