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2024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我司将对投资者信用账户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1、普通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为100%。调整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仓合约及展期合约。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为120%。调整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仓合约及展期合约。
上述调整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
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融券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情况,并务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好投资安排,合理运用融资融券工具开展交易。
特此公告。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