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实施《交易规则》及主板等风险揭示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2026年4月24日,上海、深圳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沪深北《交易规则》),本次修订旨在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流动性,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一、沪深北《交易规则》的规则生效时间与主要修订内容
(一)沪深北《交易规则》生效时间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特别说明的条款外,均自2026年7月6日起施行。
2、《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中此前暂未实施的部分内容继续暂缓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通知。
3、《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6.5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3.7.1条至第3.7.10条、第4.5.1条至第4.5.4条的具体施行时间,由北京证券交易所另行通知。在此之前,关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大宗交易价格的有关安排,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沪深北《交易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调整为10%。沪深交易所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交易机制保持一致。本次调整旨在优化市场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交易机制差异,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扩大沪深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适用标的范围将从创业板、科创板股票,扩大至所有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3、其他差异化安排。
(1)上海市场: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股票保持一致。
(2)深圳市场: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机制,创业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规定。二是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与科创板一致。
(3)北京市场:一是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二是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三是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设置风险警示股票买入限额。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20万股。四是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
本公告仅列示交易规则的主要变化,未涵盖本次修订的全部内容。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沪深北《交易规则》全文(详见附件),充分知悉规则调整内容。
二、根据沪深北《交易规则》及各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及我司业务要求,我司对《联储证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联储证券科创板交易风险揭示书》《联储证券科创板交易风险揭示书(信用账户适用)》《联储证券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联储证券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联储证券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
如您对上述风险提示内容有疑问,请咨询956006或开户营业部。
特此提示。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